古典占星论社会地位


来源:网络 作者:杨国政 2013-10-08 22:03:21

杨老师在古典占星菁英班与解盘班、函授班之课程中,提供学员一份翻译数据,这分资料译自于阿拉伯占星家Abu 'Ali al-Khayyat(公元770~835)之著作。此书之内容主要传承多罗修斯的三分主星论法(竹罗三限),并且描述了诠释宫位的系统法则(宫位、宫主、阿拉伯点、先天征象星),内容虽然简要不繁杂,但确确实实地提示了很多准确的论断法则。

以下为杨老师所翻译「The Judgements of Nativities」第三十一章The Native's Place in the Kingdom供古典占星爱好者参考。

「要知其人之社会地位,查看命主星与十宫主星。如两者彼此入相,代表其人可获得名声、得君王之恩。如命主星入相十宫主,为其人所求而得,如十宫主入相命主,主其人不求,上者恩赐。如此入相发生于角宫,则其人可得享极大名誉或权力,尤其是在一宫或十宫。如命主星在在角宫而十宫主在果宫,则其人可得极大名誉、但其人之角色较无足轻重。如十宫主在角宫而命主星在果宫,则其人功绩彪炳,但其出生较不体面或低微。如两者皆在果宫,则其功绩与出身皆微。

命主星入十宫,表其人为皇家之成员或在皇家任事。如命主星与十宫主有吉相主君王与其人关系良好,如为凶相,则关系不佳如仇敌且多麻烦。如命主星与十宫主无入相,则看命主星与太阳有无入相,有则表可得君王之恩赐,伴君或从贵,尤其此入相是发在好宫。如两者为凶相,亦可由君王皇家处得名利,但与皇家关系不良。如两者为吉相,则可得皇家之宠幸,并得名利。命主星会合太阳则可得君王之极度宠幸,透过与火相关之事务获利。如命主星为火木土之一,在十宫内入相十宫主,则其将得贵族之宠幸,自贵族处得名利。如命主为内行星,在十宫内入相十宫主,可得君王赐予权力。如命主星入相日月之一,或日月其一入相命主星,近天颜也。如得接纳,则可获极大之利益,如无接纳,则利益较小。」 

上述的法则,仍属于古典占星学「单星单宫论」的观念,实际应用上应以得吉受克为基础,辅以杨老师于菁英班所讲述的「有力有情团结气势」之星格结构为主,才能灵活运用,不受书本所迷,更臻上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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